深圳擬推行大學區,學區房要永遠消失?官方解讀來了!
1、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制度
《條例(草案征求意見稿)》提出,確保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減,確保按在校生人數平均的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減。與此同時,推行大學區招生和辦學管理模式,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制度,健全優質教育資源共建共享機制。
2、探索建立普高與中職學籍互轉機制
高中是基礎教育的最高階段,近年來,我市高中教育取得很大發展,但公辦普高學位不足、資源配置不均衡等問題仍然存在。
《條例(草案征求意見稿)》提出,加快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建設,豐富普通高中類型,高質量普及高中階段教育。此次立法還搭建了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開放銜接的教育“立交橋”——明確提出,在中職學校探索開辦綜合高中班的基礎上,建立普通高中與中職學校課程互選、學分互認和學籍互轉機制。
在高等教育方面,《條例(草案征求意見稿)》提出,鼓勵擴大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,支持高等學校自主設置和調整學科專業,建立學科專業增設和淘汰動態調整機制。鼓勵引進境外優質教育資源,開展高水平中外合作辦學。
3、推動租房與購房居民公共服務享同等待遇
《條例(草案征求意見稿)》設專章對住房保障問題進行了規定,提出構建多主體供給、多渠道保障、租購并舉的住房供應和保障體系。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商品住房建設和交易管理,完善二手住房價格引導機制,提高居住用地和公共設施用地比例,加強托幼、養老等與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設施配置,保障各項公共設施規劃建設。
此外,市住房建設部門應當建立房屋租賃參考價格制度,引導房屋租賃當事人合理定價,對租金水平進行合理調控。同時,會同市有關部門探索租售同權制度,逐步推動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與購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。
4、建設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托育體系
三胎政策來了,配套如何跟上?《條例(草案征求意見稿)》提出,市、區人民政府應當建設嬰幼兒照護托育體系,建立3歲以下分層照護托育模式,培育標準規范、收費合理、便民利民的普惠性托育機構,降低市民生育、養育、教育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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